農曆春節將至,加強宣導「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 聯絡人:邱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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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鑑於春節期間餽贈邀宴情形較為頻繁,本府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第5點但書或第8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運用本府「臺北e大」(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home)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法令相關課程。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