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簡稱新冠肺炎),為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臺北市政府防疫規範,引導全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疫期間以線上、線下或多元彈性方式進行課程教學及評量活動,特訂定本指引。
貳、當疫情進入第三級警戒,經中央或本市宣布學校「暫停實體課程」時,各校以實施遠距線上教學為主,教師得以同步及非同步線上課程協助學生學習,國小低年級教師得以「臺北酷課雲」防疫不停學公播課程影片,實施線上非同步課程,輔以部分時段同步視訊課程進行教學。
參、當疫情進入第二級警戒,經中央或本市宣布學校「暫停實體課程」時,各校以實施遠距線上教學為主,惟考量資訊科技帶動教育型態改變,並為尊重家長教育選擇權,學校得衡酌學生、家長需求及教師教學能量,調查有到校需求、意願學生,經校內凝聚共識,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或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彈性採行以下多元教學模式。
一、分組每週輪流到校:將到校生分A、B 等組別,每組隔週輪流到校,由學校安排實體授課或遠距線上教學,教室內以梅花座維持社交距離。
二、分組每日輪流到校:安排到校生上午分流到校,下午全體居家線上學習,教室內以梅花座維持社交距離。
三、其他校本創新模式。
肆、當疫情進入第一、二級警戒,學生以實體到校學習為主,但部分學生「因疫情考量選擇不到校」或屬「防疫規定所訂管制對象(如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等)而無法到校」時,為維護其學習權益,倘學生未能到校達3日(含)以上,請教師主動提供教學進度與相關資源,並請家長協助指導及檢核學生居家學習狀況。 學校於疫情趨緩學生到校上課期間,應規劃親師生每2週實施1次或每月實施2次遠距線上教學演練,每次以1日為原則,以因應疫情升級停課之準備。
伍、學校若有班級「學生因疫情考量選擇居家學習,或依防疫規定無法到校達3日(含)以上者」,應採取「實體、直播線上彈性教學」或「線上學習專班」模式;若有班級「學生因疫情考量選擇居家學習,或依防疫規定無法到校未達3日」或屬「國小低年級學生申請居家學習」,得採「線上非同步課程」模式;各項「多元彈性教學模式」說明如下:
一、線上學習專班:學校得集中同一年級居家學習學生重新編班, 安排教學人力實施遠距線上課程(必要時得採跨校編班,學生學習成績由原校課發會認定)。
二、實體、直播線上彈性教學:由原班級教師實施實體教學,透過平板電腦、廣角攝影機或追焦攝影機等設備,線上同步直播教室授課畫面。本模式應同時兼顧「學生能看到教師授課情形」及「師生能即時問答互動」為原則。
三、線上非同步課程:由原班級教師提供因疫情居家學習學生當週課程進度錄影或數位學習資源包,輔以每日至少一節線上視訊學習輔導課程,檢核學生學習成效,並關懷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四、其他校本創新模式。
陸、倘教師經衛生單位認定為「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需進行居家隔離、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者,其課務得以遠距教學、調課或課務排代方式處理。倘教師申挺狀況仍可正常授課,得以教師在家、學生在校方式,進行「實體、直播線上彈性教學」,校方得另行安排其他合作教師到班協助班級經營、秩序維護、課程輔助及設備或系統操作事宜。
柒、學校因疫情實施多元彈性教學期間,應配合事項:
一、盤點校內多元彈性教學設備:各校採行多元彈性教學模式前,應先行盤點校內既有人力及設備情形,包含:網路攝影機、麥克風、實物投影機、手寫板等,若有不足得向本局專案申請補助。
二、確保學生線上學習設備無虞:學校實施停止到校或居家學習前,應確保校內每位經濟弱勢學生均能進行線上學習,覈實調查學生行動載具及網路需求,確認學校既有設備是否足以提供學生申請借用。
三、公告各班線上教學課表:學校應彙整線上教學課表,統一公告於學校網頁,明確揭示當週各節次課程採同步或非同步教學,並可將線上課程網址以超連結方式建立於班級課表中,以利師生直接點選進入課程。
四、確認教學平臺及教學軟體:學校應協助教師擇定線上教學平臺(如:酷課 OnO 線上教室、Google Classroom)及視訊教學軟體(如:Adobe connect、Google Meet、Microsoft Teams),線上教學平臺應建立教務人員後臺權限,以利檢視課程參與人員出席情形,並分析各項統計數據,作為核定鐘點費及檢核學生學習成效之依據。
五、建立線上巡堂及檢核機制:學校行政人員應依各班級線上教學課表,進行線上巡堂,瞭解各班線上教學實際情形,並適時檢核「線上班級經營日誌」、「線上教學日誌」及「線上點名表」,給予支援協助。
六、加強教師教學合作:各校應召開各年級或領域(科)教學研究會,討論線上課程多元評量方式,並建立各年級或領域(科)線上授課共備社群,定期辦理增能研習、跨領域(科)交流,分享線上教學相關資源。
七、建立追蹤輔導機制:請導師及任課教師定期統整線上課程缺席學生名冊,建立追蹤及輔導機制,針對缺席學生進行個案追蹤,與家長保持聯繫,並請導師及任課教師予以個別輔導及協助。 學校應定期召開線上學習個案會議,邀請輔導專業人員加入,發展學生輔導關懷及支持網絡,定期評估學生身心健康狀況,提供個別輔導或後續協助。
捌、實施遠距線上教學期間,請教師配合下列事項:
一、教師應掌握課室秩序,事先與學生確認課前作業、準備工作,並確實完成線上點名,定期回報學生出缺席狀況,與學生建立準備上課的默契,幫助學生進入良好學習狀態。
二、線上同步教學強調師生間即時互動性,教師可運用視訊、非視訊、文字、聲音等方式,提升學生專注力、課堂表現,並視課程內容、學生資訊應用能力及學習狀況,滾動調整教學進度與活動內容。
三、為加強課堂師生互動,教師可運用排版軟體設計課堂教材,提升學生專注力,亦可於課程中加入小遊戲、互動工具、簡易測驗,讓學生保持學習熱忱。
四、操作型、實作型課程,請教師打開攝影鏡頭進行示範動作,並鼓勵學生操作時打開鏡頭,以利教師隨時予以協助及指導。
五、教師安排課堂作業前,建議先調查班級學生家中學習載具種類、使用狀況與資訊應用能力,以利派發適切的線上作業;同班級請採行一致的作業繳交方式,避免造成學生及家長負擔;教師亦可善用平臺作業管理功能(如:酷課OnO 線上教室、Google Classroom)提升作業與評量催收及批改效率。
六、學校規劃遠距線上教學活動時,請積極推動課間遠眺、「規律用眼3010」(近距離用眼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以保護學生視力健康。
七、教師、家長及學生應維持良好溝通聯繫,透過親師生共同努力,提升遠距線上學習品質。
玖、評量方式
一、各校應擬定校內成績評量辦法(含畢業成績計算)及定期評量命審題相關規定,以利全體教師共同遵守。倘以多元評量進行定期評量,應先行擬定評量規準與重點,提供學生參考,並請及早公告,以利學生準備。
二、定期評量應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教學與評量目標設計多元評量方式,並建立命題及審題機制(含線上評量方式)。其線上試題測驗評量內容與作答時間應考量學生資訊操作能力及視力負荷彈性調整。
三、線上評量請各校採從寬認定原則,鼓勵教師發展多元、彈性、適性評量,採情境式、開放式、素養導向命題,開放學生上傳作品、專題、作文、繪圖、影音作業,檢核學生學習成效;若採用選擇題、是非題等傳統測驗題型,請同步規劃防弊機制,如請學生配合開啟鏡頭或麥克風以實施同步視訊監考、使用非同步線上學習平臺亂數配題功能、設置作答時限等,實施視訊監考應注意維護學生隱私權。
四、線上評量結果主要作為教師改進教學及學生補救學習之參考,非作為成績排名之目的,請鼓勵教師、學生善用評量結果調整遠距線上教學策略,實施翻轉教學、差異化教學,提升線上學習成效。
五、學校原規劃之定期評量方式(如紙筆測驗),因部分學生停止到校上課而有實施困難時,學校應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召開相關會議討論,如各年級或領域(科)教學研究會、課發會等,審酌調整定期評量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或學期總成績計算方式,請依照《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及《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辦理;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作法。
拾、跨校性課程(如:微課程)及活動得以線上方式辦理,倘屬跨班、跨校實體課程或活動如經評估確有辦理之必要,請落實實聯制、量測體溫及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拾壹、本指引由本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